西核设备2025-2027年钢质无缝气瓶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626C11506BD/HDGC-WZ-GKZB-25-2762
2.2项目名称:西核设备2025-2027年钢质无缝气瓶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2025-2027年钢质无缝气瓶物资框架采购,按照买方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
2.4招标范围:钢质无缝气瓶8.0MPa七氟丙烷(70L、90L、120L)、钢质无缝气瓶17.2MPa(80L、80LDOT、90L)、钢质无缝气瓶15MPa驱动气体(4L、10L、40L、70L)、钢质无缝气瓶15MPa二氧化碳(70L)、钢质无缝气瓶23.2MPa(80L),后续以实际下单的数量及型号为准。
2.5交货期: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选定1家供应商,后续采购以本框架协议为依据下订单,中标供应商执行订单总金额不超过框架总限额,当订单总金额超过框架总限额或采购时间超过期限时,该协议自动终止。框架订单交货期为订单生效之日起40日内,按需分批到货,以实际订单约定为准。
2.6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一年。
2.7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或陕西省西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经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明材料,投标人或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B1级无缝气瓶特种设备生或 售制造)许可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和相关服务草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会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不需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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