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校增加视频监控系统
| 项目编号 | JZEG-YL-26-G1-W-0000209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1-07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1-08 10: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卫校增加视频监控系统 | * | 1 | 项 | 15天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次报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准
3.技术条款:1.具体物资清单详见技术条款附件 2.监控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3.实施规范: 前端设备:室内监控设备安装高度一般宜在 2.5-3.5 米之间,室外监控设备安装高度一般宜在 3.5-5 米之间,具体高度可根据现场环境和监控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监控画面能覆盖所需监控区域; 传输设备:监控设备的供电线路和信号传输线路应分开敷设,避免相互干扰。线路敷设应整齐规范,采用隐蔽敷设方式,所有线路外面不漏明线;同时必需穿管方式进行保护,防止线路受损或老化。线路接头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处理,避免出现短路、断路等故障。对于室外线路,还应做好防水处理。供电线路应符合设备功率要求,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供电。同时,应安装过载、短路保护装置,保障线路和设备安全。每次实施需有电子台账。 4.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 15分钟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售后服务。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成交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除外)。 6.成交单位未能按订单要求的时间交货或完成实施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订单金额 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该批次订单,并要求成交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成交单位所提供的监控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免费更换,并向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订单金额1% 的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实施期间不得影响我院正常运营办公,一些部分点位实施应在夜间实施。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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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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