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1-ZB-251123244 SXZB-2510 39810GZH05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251-ZB-251123244 SXZB-2510 39810GZH055/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经理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6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主控制器模块、跑偏传感器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其他货物由中标人统一采购;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配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一个合同中同时满足主控制器模块和跑偏传感器供货业绩作为一个有效业绩;或不同合同中分别提供主控制器模块和跑偏传感器供货业绩,可合并作为一个有效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厂家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20 18:00至2025-11-25 18: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智能化掘进系统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